现在没有就好了,如果以后有了再说有了的话。活在当下。。。。。。问题是续签的美国签证,会不会备注:加拿大公民?如果现在没有,再过10年再续签被备注的话,很讨厌的。
不合谁的法?法律是有管辖地区的。不允许一个外国游客选择使用哪本护照属于侵犯人权,你认为美国官员有理由要犯此禁忌吗?。。。。。。别人问:我知道你们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你这样做是不合法的,请换加拿大护照过来。要不我现在通知中国领馆。(如果若干年后中美有此事处理协议),怎么办?
如果川普上台就很有可能。。。。。。现在加籍去美国不要签证,不是变严了嘛?我怎么听说,美籍去加拿大不要签证,加籍去美国还是要签证的呢?
美国官方不会有这个解释的,以前没有,以后也难说。道理很简单:
1. 一个自然人的某个国籍只能由某个国家来裁定,例如:一个人是否拥有中国国籍只能由中国政府裁定。中国政府也只有权力裁定某个人有 或 没有中国籍,但无权裁定某个人是否拥有别国国籍。换句话说:中国政府有权说:你是中国人 或 你不是中国人。但中国政府不能也无权说:你是美国人 或 你不是美国人。
2. 美加对此也一样。所以美国政府对一个自称拥有中加双重国籍(技术上持有2本护照)的人也会采取这种界定。也就是看加拿大政府是否认可你的加拿大国籍,再看中国政府是否认可你的中国国籍。
3. 加拿大国籍没问题。但中国国籍呢?显然没有了。。。那中国护照呢?(我敢百分百确定美国政府或CBP OFFICER 知道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这事)
那么, 你觉得中国政府认定无效的这本“中国护照”,美国政府或CBP OFFICER 会怎么界定呢?难不成认可一个护照签发国裁定已经失效的无效护照么???
被你吓唬了很久。
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实际上, 根据这一规定,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要具备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本人已经定居在外国; 第二, 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如果只具备第二个条件, 而本人并未定居在外国, 则并不会因为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定居可以有很多解释, 而中国国籍法对定居并没有清晰的界定。
也就是说,如果定居在国内,中国护照本质上并未失效,仅仅是不承认加拿大国籍而已。那么美国不让中国护照入境,此事就很可疑。因为两本护照,都是有效的。
我猜测就算真有美国不让持中国护照入境,也是因为他从美国走陆路进入加拿大,事后又没有把I94寄回,造成中国护照在美国逾期。下次再入境,就是非法签证了。只有这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