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买个农场,也太便宜了,种菜都值得。
目前还在,以后不保证,感觉有点冷。楼主还在温尼伯么?
非常详细的信息。学习了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上回写,在2013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我理顺了一下,一共五件,件件都是麻烦,2013年我拿到了枫叶卡,除了这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其它的事,可以说是我移民加拿大路上的一次麻烦大暴发,我给2013年起个题目叫, 2013 大溃败!今年说的是第一件,其它的四件,一件一件说,可以说败的一塌糊涂,让你怀疑人生。
先说的第一件,就接着上回的酒吧。上次说到酒吧转饭店的过程中一路的麻烦。这些麻烦再加上了一件麻烦,就直接终结了这个房子,三个月后被我卖出。这个麻烦的暴发,虽然是在2013年,得从2011年开始说起。当时买下了这个酒吧后,楼上有八个公寓,有的空了,有的还住着人。住着人的一居室,当时我记的租金包水包电也就三百多,非常的便宜,因为这个酒吧是乌克兰人的私人俱乐部,人家租的也不是外人,就是给自己乌克兰人住,亏不亏的无所谓,加上楼下还有酒卖。当时因为不懂加拿大,特别是曼省的法律,就想接过手来把租客换了,提高租金接着租,但就这一点恰恰是犯了加拿大,特别是曼省的法律大忌。根据加拿大法律在对出租房管理上法律非常完善。作为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人刚来是根本理解不了的,并且各省的宽松度还不一样。而曼省犹为保护租客,因为当时曼省的执政党是新民主党,这个党的前身就是工会,它在制定社会政策基本上都是大力倾向于社会弱势阶层。如果说加拿大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曼省可以说是这个国家社会主义政策中的代表。曼省的租务法,目前据我了解的规定如下:
房东不能任意中止合同驱逐租客,即使合同到期。如果合同到期,房东必须提前三个月续签,如果不签,合同自动转为自由合同,在自由合同上,如果中止合同,必须有合法理由并提前三个月告知,理由一,租客违规。比如租客不交房租,欠水费,一年三次晚交房租等等,即使租客不交房租,也必须通过法律手段驱逐,一般执行的时间最长能拖半年,并且到了执行日,如果发现租客有学龄儿童,必须再等到学龄儿童放假时才能执行。二,业主需要住进这个房子,业主需要住进这个房子的要求是必须住进来一年,如果住不足一年,搬家的租客可以跟你索赔。三,业主需要装修这个房子(如果以这个理由让租客搬家,法律上有个规定是必须再让租客优先搬回来,租金上涨幅度必须政府批准)。所有有业主提出的让租客搬家,只要租客不违规,房东需要给租客支付搬家费。押金退还,必须附上利息。正常出租房子,一年的租金上涨曼省规定不能超过3%(最近听说新法律要规定为不能上涨为1%),上涨幅度和方式是由各省法律制定,曼省非常严厉,其它省如阿省就很宽松,你可以一年涨一次,不限幅度。四,如果你出租的房子需要维修,租客正常交租你不维修,租客可以申请政府介入,政府可以直接把租金收来作维修费用,完事还能再罚你一笔。想让租客走必须是前面三个理由,以你在中国的理解,合同期到了你搬家吧,这在加拿大不是理由,加拿大的房租合同期限是限制租客在合同期内搬走,但是不保护房东在合同期外中止合同。并且如果你的房子有大毛病租客照样可以在合同期内拿到押金搬走,不用支付你任何补偿,房东说不定还要倒赔钱
民主国家一般来说在租务法上都是非常完善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承担着所有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补贴,可以说,如果你任意涨房租,不但对租客造成压力,还能把政府的成本带进去,所以政府从来都是压制房租上涨,立法对房租管制。
新移民有种说法是在加拿大房东是弱势阶层,刚来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认为,但是目前我的看法变了。如果在加拿大你遵守法律,房东绝对是一个强势阶层。目前我租着七个房子,房子管理的好,服务的也到位,租客根本不给我找麻烦,相反,有的租客,因为一年晚交几次房租,你可以当辫子揪住他们,取消给他们的房租上涨优惠,让他们服服帖帖的。说实话,如果一个租客不是真正经济上有问题,一般不敢给房东找麻烦,因为你一旦要通过法律手段去驱逐他,即使他给你造成了半年的损失,他最终还要面临无家可归的大麻烦。并且租客如果有正当职业,你的损失还可能通过法律手段索赔。在曼省投资房产,如果会选房子,会选租客,这个生意真的是躺着挣钱的。
今天先大体介绍一下加拿大的租房法律,下一次开始说这个酒吧的出租麻烦事。
图片是这个酒吧楼上的各公寓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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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换位思考,政府的规定也是有道理的,卫生消防都是大事,不能等出事了再来管。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前面写。这周在农场干了三天监工,外加伐树,在八十英亩(合近五百中国亩)的农场里扩建了一个池塘,新建了一个池塘,外加一个五百米靶场。二万块钱买的农场,野鸡成了凤凰。这边作物农场的价格一般是一千加币一英亩,如果像我这样休闲类的,也得五百,因为紧靠省道,还带一个房子,化粪池,水泵。但是我二万买下来了,碰巧对方急着卖。这三天太阳底下走来走去,脖子差点被晒伤了。生活就是这样,在享受中奋斗,在奋斗中享受。
上回说到买了一个肉店折腾了一番,最后租给了一个做披萨面饼的。今天说来加拿大的第二年的六月份吧,看到网上有一个一万平方英尺的大商业房子在卖,叫价二十五万。上面是八个公寓,下面是一个俱乐部酒吧和一个宴会厅。当时去看了感觉不错,客人就坐在下面喝酒。酒在加拿大包括中国,都是高利润的产品。感觉非常合算,就直接跟对方经纪开价,二十万,一口价。对方经纪说我去问问,过了一天说行,成交!
来加拿大怎么这么顺利啊,想创业,直接是干酒吧,也太顺了吧。结果等买下来,去办酒的营业许可证的时候,问题来了。
我去了曼省的酒业管理局,酒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目前这个酒吧的许可证是 私人俱乐部酒证,曼省一共有十几种酒证,这只是其中之一。其它的比如酒吧酒证,饭店酒证,临时大型活动酒证,零售酒证等等。
这个原业主的酒证是私人俱乐部酒证,什么叫私人俱乐部酒证?就是在一个会员俱乐部里只对会员开放的酒证,如果一个人,不是会员,并且没有会员一同携带,不能在这里消费。这是一。二,目前这个私人俱乐部卖酒方式是爷爷法则,就是上次说到的遵循传统法则,它是乌克兰人俱乐部的酒吧,开设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在他们当时开设的时候,可以随便给会员卖酒,但是依据最新的法律,私人俱乐部卖酒必须搭上一个套餐,没有套餐不能直接卖酒。如果你要有一个套餐,那么你必须有一个合格的厨房,这个合格的厨房,我后来一打听,全下来也要二十多万。也是爷爷法则,比如我目前的厨房是一个简单的排风扇,新的厨房不但需要排风,还得需要进风,一切必须在有执照的公司安装才行。这只是酒业局的要求。回来之后一想如果是仅仅是会员俱乐部能有多大的消费,不得就改成饭店算了,也能卖酒。但是如果你用作开饭店,相当于你的土地的属性变了,就是zoning. 你必须在你的场所外墙张贴告示,并且登报,在六十天内公示,如果没有反对的,你就可以开,如果有反对你开饭店卖酒的,就必须上听证会,如果听证会你赢了,你还可以继续开,如果输了,你就game over了。然后,登报,公示,还真有反对的,又排期上听证会,不过听证会我赢了,我又继续办我的手续。现在回忆以前,一个事,可能就是几句话,但放在当时,上面写的每一句话,都代表你必须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并且我们还不懂英语,你说有多么难吧。
后来,为了办执照又去了市政府。市政府就问了,你这个酒吧,营业面积多少啊? 我说五千平方英尺吧。市政府说了,按最新的法律规定,一百平方英尺的营业场所必须有一个车位,你五千平方英尺需要五十个车位,你们现在有多少个车位,我当时傻了,我说有十个吧,好,如果有目前只有十个车位,你的营业面积必须限制在一千平方英尺以内,你必须提供新的规划。二,你这是个一百年的老房子,你想开饭店让成为公共场所,那么必须有建筑师提供检测报告,证明你这个建筑是安全的。
这是跟市政的打的交道,还得跟曼省消防局打交道,因为这个房子上面二层是公寓是,这个房子需要特别的,加强型的防火装修。如果消防检查不能通过,你也不能营业。
跟曼省消防局打交道,还没有完,这个饭店想开成,还得跟曼省卫生部门联系,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曼省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所有的装修,餐饮设备必须通过验收才能开业。
我就跟掉到了一个巨大的泥坑里一样,在里面艰难的挣扎,争取把这个饭店开起来。没有办法,加拿大也不相信眼泪。上面的这点事了了几笔,就让这2011年和2012 年轻轻的过去了。
有句中国话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看到没有,你明明看到一个酒吧在卖酒,等到了你手上的时候,就是不能卖酒。这是一切新移民都要小心的。
在2012年出了一件事,坏事变好事,最后让我从这个泥坑里爬了出来。发生的什么事呢?明天接着说。。。。。。。。
下面的图片来自于那个乌克兰私人俱乐部,里面有精美的墙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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