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不赞同你的录像签名。如果是你认为那个打人的人有意思的话,那我觉得你说的任何话(无论对错)都没有人会相信。因为你自己都不知道该遵从的社会底线在哪里?
表达不同意见,发表对立的观点,很多时候都属正常。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理念的权利。我们也必须尊重这种权利。才能开启属于中国的民主时代。我很不希望一边大骂轮子,民运的人(虽然我也不喜欢她们,因为他们也是习惯型撒谎,为达目的不则手段)。一边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理念。那你和他们没什么不同。
在我们唾弃他们的同时,最好是有能够帮助中国人民的理念思想来辩论。而不是以明显违法的泄愤视频来当签名。无论何时,以这种方式对待不同理念者,应当消灭。那只会败坏中国人急需增强的形象。
看看美国怎么判校园凌虐案和在中国大家怎么看,就知道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尊重别人的正常权益,不要管它是否是你同意的。是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