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聊得有些共同之处,那在下就多说两句。。。 你怎么知道共产党不是把新公民运动和扰乱公共秩序是分离开思考和处理的呢?又是谁把他们紧密的联系到一起的呢? 因为在如何一部法律中,都无法写进以下这些条款:“对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中共当局给予国民平等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者,处四年以上徒刑。 扰乱公共秩序是一副万能药方,在中国每天都在发生,真正入罪者又很少,关键还是要看能否触动执政者的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