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律师

瘦不了你

Guest
噢,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英语在用,专门被男人戳的男人,怪不得喜欢泡在男人堆里,崇拜。

大叔,你知道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把你当朋友的吗?你怎么说我我都不会和你真生气。。。

记不记得,撒布拉大师给发声望那个帖子,我和一个人开了个玩笑,可能有些过分惹恼她了,她回了我一句比国骂还经典的骂?
后来,你去帮我去拍她?

我当时有足够能力能拍倒她,就凭那句国骂。。。, 但是我还是一直感谢你的。。。
 

瘦不了你

Guest
其实主场更难。

做到坦坦荡荡,输赢并不重要。。。,能让别人看清有些ID背后更真实的本色,可能才是在下的本意。。。。。。

顺便失礼问一下,您这个id失踪了很长时间啊。。。。。。。,从那个著名帖子之后的一段时间后。。。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依照法律,游行需提交申请,违法。。。,

依照你提倡的宪法35条,是权力。。。,

依照宪法51条,不但没危害国家权益,反倒是争取国家权益。。。

处理谁?过程中有暴力行为的处理没处理?

该你回答了。。。
[FONT=微软雅黑]很好!您已经明确了,没有申请,并也没有被相关部门批准的游行是违法的!

但您知道再这么走下去,你的逻辑就快要出问题了!所以,您及时的抬出了宪法第51条,

我等法盲,光看法律条款号码是不知道其内容的,我只好自己查找一下!

宪法第51条是这么写的: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请看清楚,您所谓的“争取国家利益”并未出现在宪法第51条的条款中!

所以,您想借以宪法第51条,对没有申请,有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游行进行翻案?

好像并不成功哎?!

:wdb21:

所以,违法就是违法,不因为该行为的起因是合理的,就可以去实施违法的行为!

对于这个,您存在异议吗?

请![/FONT]

:wdb17:
 
做到坦坦荡荡,输赢并不重要。。。,能让别人看清有些ID背后更真实的本色,可能才是在下的本意。。。。。。

顺便失礼问一下,您这个id失踪了很长时间啊。。。。。。。,从那个著名帖子之后的一段时间后。。。

哪个著名的帖子?这个id还有著名帖子?
 

瘦不了你

Guest
[FONT=微软雅黑]很好!您已经明确了,没有申请,并也没有被相关部门批准的游行是违法的!

但您知道再这么走下去,你的逻辑
就快要出问题了!所以,您及时的抬出了宪法第51条,

我等法盲,光看法律条款号码是不知道其内容的,我只好自己查找一下!

宪法第51条是这么写的: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请看清楚,您所谓的“争取国家利益”并未出现在宪法第51条的条款中!

所以,您想借以宪法第51条,对没有申请,有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游行进行翻案?

好像并不成功哎?!

:wdb21:

所以,违法就是违法,不因为该行为的起因是合理的,就可以去实施违法的行为!

对于这个,您存在异议吗?

请![/FONT]

:wdb17:

凡是提及法律诉讼,必有行为人主体。。。。。。,回答我上面第二个问题,那个主体是谁?简单说,如果法院发传票,发给谁?
 
大叔,你知道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把你当朋友的吗?你怎么说我我都不会和你真生气。。。

记不记得,撒布拉大师给发声望那个帖子,我和一个人开了个玩笑,可能有些过分惹恼她了,她回了我一句比国骂还经典的骂?
后来,你去帮我去拍她?

我当时有足够能力能拍倒她,就凭那句国骂。。。, 但是我还是一直感谢你的。。。
你真是五一的老婆?弟妹为何要扮男人?
 

瘦不了你

Guest
那就有可能是俺的记忆力太不好了,死活想不起这个帖子。

其实就是不发言,也 不代表木来,不过是拌个凳子看热闹。

发现家园改版以后,范德彪和小S都不如以前火了。

大智者寡言。。。,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凡是提及法律诉讼,必有行为人主体。。。。。。,回答我上面第二个问题,那个主体是谁?简单说,如果法院发传票,发给谁?

[FONT=微软雅黑]发传票?需要那么复杂吗?

游行示威是个长时间持续的行为!

一个已经被您确认为“
没人申请,无人批复”而显然是违法的游行示威行为,

在其发生期间,
为什么没有执法机关进行有效制止?

请!
[/FONT]

:wdb17:
 

瘦不了你

Guest
[FONT=微软雅黑]发传票?需要那么复杂吗?

游行示威是个长时间持续的行为!

一个已经被您确认为“
没人申请,无人批复”而显然是违法的游行示威行为,

在其发生期间,
为什么没有执法机关进行有效制止?

请!
[/FONT]

:wdb17:

算了,小强,又是罗圈腿了。。。。。。。,

昨天你已经说那是你最后一个问题等我回答,今天早晨又用了一上午的力气等我,以为会难倒我。。。,我真不愿意回答,

可是我看了那个你自以为自信等我回答的漏洞百出问题的帖子竟然有那么多赞才反驳你的。。。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抱歉。。。


再说,我就说当局应该开坦克出来制止,您看行不?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算了,小强,又是罗圈腿了。。。。。。。,
昨天你已经说那是你最后一个问题等我回答,今天早晨又用了一上午的力气等我,以为会难倒我。。。,我真不愿意回答,
可是我看了那个你自以为自信等我回答的漏洞百出问题的帖子竟然有那么多赞才反驳你的。。。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抱歉。。。
再说,我就说当局应该开坦克出来制止,您看行不?

[FONT=微软雅黑]我的问题很简单:

一个“没人申请,无人批复”而显然是违法的游行示威行为,

在其发生期间,为什么没有执法机关进行有效制止?

你回答不了就老实说:回答不了

当然,作为一个法盲与“前任退役”律师的问答,结束在了法盲提问,而所谓的律师没法回答的地方,

也是我这个法盲,很乐于看到的!

: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wdb6:
[/FONT]
 

瘦不了你

Guest
洗洗睡吧。。。,小强。。。

你还是不错的。。。,算是最近状态不稳定吧。。。

太计较输赢,挺没劲儿的。。。,每个人都能从帖子看出逻辑的。。。,谁的理解水平都不低。。。。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我再回复你一次,不然好像你的逻辑还挺不错的,很多人还点赞。。。。:wdb17:,我都用你问题的原话好了。。。。。
1. 自发的游行,如何申请?谁去提交申请?
2。就可以不需要批准? 没有人提交申请,拿什么批准?
3. 就会得到警察上街保护?你怎么知道警察不是保护其他人的权利不被干涉,影响,不是防止控制事态?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和公民的安全,打击犯罪。。。。。。

短短的一行字就如此不堪一击,您是不是该思考思考?

[FONT=微软雅黑]我作为一个法盲,有义务来为您这个自称的“前任”律师,指出你知法却肆意散布违法信息的地方!

1. 自发的游行,如何申请?谁去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请您这位前律师看清楚了!无论如何“自发”,都必须申请,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知道了么?不管游行是怎么发起的,都必须有负责人,并由这个负责人去提交申请!明白?

2。没有人提交申请,拿什么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规定,

一个没有负责人,又不提交申请的游行是非法的!明白?

3. 你怎么知道警察不是保护其他人的权利不被干涉,影响,不是防止控制事态?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和公民的安全,打击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看清楚了吗?没有申请,更未被许可的游行示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同理也需要“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你?明白?

所以,这句话还给您,对于短短的一行字的问题的作答,就如此不堪一击,您是不是该思考思考?

:wdb17:

您的律师执照,难道是花25块钱从墙上的小广告那里买来的吗?

怎么敢当着大家的面说出这么多不负责任的违法乱纪的话呢?

如果不是,那您这个自称为懂法的“前任”律师,这不就是在赤裸裸的
当众撒谎吗?

:wdb23:

我就觉得奇怪了?怎么一旦有这类与我党我政府意向不合的帖子出现,

凡是上来誓死捍卫我党我政府的这帮人,怎么
个个都是满口谎言的料子呢?

难道我党我政府得了天下这么多年,居然还需要一帮子
街头骗子来替它的伟光正做代言人吗??

:wdb2:
[/FONT]
 

霜岳

宅男战记
大叔,当初五一开贴替我声明不是五一的马甲时,我就清楚。。。,除了孤立别人,你们五分还有没有别的本事?

我为什么和霜月过不去?一共能记住的大概有四次。。。

1 保尔的纪念中国十一国庆节,仗着资格老,和我的马甲托大。。。
2. 公然在帖子里说发帖拿钱不可耻,而且还要主张孤立不同意见别人。。。,平时又是一副为人师表的外貌。。。
3. 别人主帖,温哥华小学三年级拿独裁国家给小学生讲课,您看看他那个贴子的内容。。。
4. 人不为己的人从来没见过。。。

想点新鲜的方式,或者自身提高吧。。。,看看新进坛子有思想的,那个还顺着你们的思路走路?

有本事,用事实和口才来让我心服口服好了。。。。。。

别一二三四找借口,甚至编造一些我没讲过的话了。老老实实承认被我驳的哑口无言只能东扯西拉不就完了。口才和辩才比你好的家园上一堆一堆,能让你心服口服的木有,为啥?因为你压根儿就天天精神胜利着。

不过,让你心服口服干嘛?道理讲到了,网友们心中自然有杆秤。你的话,形容你实在是太正确不过了:“想点新鲜的方式,或者自身提高吧。。。,看看新进坛子有思想的,那个还顺着你的思路走路?”

加一句。其实我知道你心虚,知道老网友对你知根知底,所以特地加上“新近坛子”几个字。唉。可惜,这点小聪明心眼儿不知道用在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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