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律师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习近平看望老教授释放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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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于“五四”当天前往北大,和北大学生老师交谈,期间,习近平还会见了87岁的北大著名哲学系教授汤一介,并挽手汤一介。

汤一介曾经参加“八九民运”。有评论认为,习近平高调接见一位多次公开支持学生民主运动的老教授,显然是故意为之。但中共官方媒体包括央视新闻联播,都略去了汤一介曾经参加“八九民运”的背景。

“八九民运”有十大事件,其中一件大事与汤一介教授有关联。当时由诗人北岛发起,知识界和文化界33人签名的《致人大常委会及中共中央的公开信》呼应方励之的“大赦”建议,提出“释放魏京生等政治犯”。33人的签名者中,有汤一介教授的名字。

1994年,中国维权运动风起云涌。40多名知名学者和作家,再次联名签署“纪念联合国宽容年”的公开信,签名者中包括汤一介、杨宪益、吴祖光、王若水等人。

外媒认为,习近平在“六四”前去北大接见参加过八九民运的老教授,似乎向外界表明自己和“六四”无关。
 
我前面的帖子改了,
基本和大师是一个意思。
既有成功的例子,又有失败的例子。我们要因地制宜,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我们又不是没探索过,失败了。
或许100多年以后,我们可以再次尝试一下。
谁说一定要做,
我只是说题是有答案的, 有的时候有标准答案, 有的时候没有, 但是不能认定印度人的答案是唯一的答案。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看来是六四25周年,北京为禁声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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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强被刑拘网络翻天 曾首次实名举报周永康
大陆著名律师浦志强昨天(5日)被抄家并失踪,今天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 刑事拘留,现被关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浦志强曾是“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他出事立即成为舆论的焦点,社会各界也纷纷挺身呼吁。

浦志强5月3日刚参加完北京举行的“六四二十五周年研讨会”,目前除浦志强外,至少还有4名与会者遭刑拘。浦志强也是大陆第一位公开实名举报周永康的人。去年2月他曾在三大微博上实名举报周永康,称其祸国殃民,秉政十年荼毒天下实民贼。

浦志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大陆多家媒体证实北京著名律师浦志强,今天被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目前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浦志强5月3日刚参加了北京的一个六四研讨会,该研讨会主要内容是回忆并探讨六四影响及后果,并呼吁调查六四真相、解决遗留问题。

据悉参加当天研讨会的有北京的崔卫平、郭于华、郝建、胡石根、黎学文、梁晓燕、刘荻、浦志强、秦晖、王东成、吴伟、徐友渔、野夫、张先玲、周枫。而陈子明、贺卫方、慕容雪村、王小山都有书面发言。

网上昨天有人披露浦志强失踪,家被警方查抄后,今天浦志强就被刑拘。在北京参加六四纪念研究会的人除浦志强外,目前被刑事拘留的还有胡石根、郝建、徐友渔、刘荻等。

浦志强曾代理任建宇劳教案、“上访妈妈”唐慧案。他被评为“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2014年即以寻衅滋事罪入狱,令很多人震惊。苏州大学教授周永坤对此表示,想想法治,悲从中来。

有媒体人估计浦志强律师的辩护律师是张思之、江平,备选律师是斯伟江、迟夙生。

“今天,你寻衅滋事了吗?”

浦志强在大陆司法界口碑很好,他的被抓与刑拘导致很多人的愤怒。因此网上这句“今天,你寻衅滋事了吗?”开始流行并到处被转发,以示对警方的强烈不满。

北 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甫也在微博上推出这句话,并评论道:“寻衅滋事罪名之滥用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网上说几句话,寻衅滋事;吃饭聚餐、寻衅滋 事;为维护自身权益找领导反映问题,寻衅滋事;开个研讨会纪念某个事件或某些人、寻衅滋事......只要是官员觉得不爽的,都能拿寻衅滋事罪套住你。干 脆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北京的边书坤律师表示尽管自己曾为这类案子辩护过,但现在越来越不懂这个罪名了,他说“请教各位,啥叫寻衅滋事?行为预期无法建立,随时可以被指控寻衅滋事吗?”

有民众回应说:“寻衅滋事罪就是你给老子添麻烦老子就整你。”广东周伟清律师也表示,这真是一个套子罪,似乎谁都可以套进去。

“浦志强是最勇敢的强权阻击者”

知名律师张雪忠表示自己昨天刚发了《当今中国法律人的使命》一文,今天便得到浦律师被刑拘的消息,自己已不知如何形容心情,只能以同行与朋友的身份,撰小文向浦律师致敬。

会计师事务所的赵克罗也赞同张雪忠的观点说:“向浦律师致敬:在这个强权肆虐的国家,他是最勇敢的强权阻击者;在这个人权不彰的国家,他是最杰出的人权捍卫者!”

黑龙江有民众公开倡议道:每个公民都要起来抗争!

宁波大学客座教授谓贤也引用作家慕容一村的话说:“如果你单独面对的是一个流氓,你惹不起还能躲。但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流氓的制度,那么你惹也惹不起,躲也躲不起,唯一的选择就是改变它。”

浦志强公开实名举报周永康

去年2月6日浦志强在新浪、腾讯、搜狐三大微博上实名举报周永康也一度令网络翻天。他称周永康“祸国殃民”,要走出维稳阴影必须清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秉政十年,竟然荼毒天下,实民贼也!”

浦志强实名举报周永康一年之际,再炮轰周永康的副手、原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指中国法学会选王乐泉当会长是法治的悲哀,获很多同仁的支持。目前周永康已成死老虎,周永康家族也基本沦陷,其党羽也纷纷下马。周永康的后台曾庆红也被针对。
 
我前面的帖子改了,
基本和大师是一个意思。
既有成功的例子,又有失败的例子。我们要因地制宜,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我们又不是没探索过,失败了。
或许100多年以后,我们可以再次尝试一下。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什么时候, 什么情况, 怎么失败的,
为什么失败一次要等一百年, 我觉得总结经验, 明天就可以接着尝试,
 
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什么时候, 什么情况, 怎么失败的,
为什么失败一次要等一百年, 我觉得总结经验, 明天就可以接着尝试,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提出五权分立,
结果怎样,大师不用我再多讲了吧。
 
你还是多讲讲, 我还真不知道这个,
你就说说咱们在那个地方努力的不够,
《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之所以失败,本人还是赞同资产阶级力量的弱小,当时封建势力的强大,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就是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具备实行这种制度的可能。
而100多年后,或许我们已经有了这种条件。
不管怎样,我赞同之前同学的讲法,政治制度变不变,怎么变,应该都是中国内部的事。如果由他国介入而进行的彩色革命,根本不可能给中国带来民主和强大。
 
《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之所以失败,本人还是赞同资产阶级力量的弱小,当时封建势力的强大,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就是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具备实行这种制度的可能。
而100多年后,或许我们已经有了这种条件。
不管怎样,我赞同之前同学的讲法,政治制度变不变,怎么变,应该都是中国内部的事。如果由他国介入而进行的彩色革命,根本不可能给中国带来民主和强大。
好贴, 表扬。

如果他国介入, 属于阴谋理论, 任何自己不喜欢, 没根据的, 都可以加上如果他国介入,
从慈禧太后到毛主席, 都会用这个阴谋论,
从封禁Google, youtube, 到家园网,都使用的这个借口, 都是不得人心,
因为, 今天是微信和百度的时代, 是思想流传的时代。
 
好贴, 表扬。

如果他国介入, 属于阴谋理论, 任何自己不喜欢, 没根据的, 都可以加上如果他国介入,
从慈禧太后到毛主席, 都会用这个阴谋论,
从封禁Google, youtube, 到家园网,都使用的这个借口, 都是不得人心,
因为, 今天是微信和百度的时代, 是思想流传的时代。
我倒是没觉得在国内要获取这些网站上的信息有多难,事实也是如此,这就显示了中国民众的力量。倒是,西方各国不愿意多去了解中国,不愿意看到中国的进步,这就是现在的情况。
 
我倒是没觉得在国内要获取这些网站上的信息有多难,事实也是如此,这就显示了中国民众的力量。倒是,西方各国不愿意多去了解中国,不愿意看到中国的进步,这就是现在的情况。
我是针对假如外国介入说的这番话, 封闭是不可能的, 思想是流通的。

至于西方不愿意看到中国的进步, 不好说, 起码, 把西方当成铁板一块不是一个正确的态度,
我敢肯定, 把生产线设在中国的,希望一个稳定的环境, 希望有顺畅的渠道, 希望有廉价可靠的工人,希望出现纠纷的时候有一个要说法的地方, 这些都是进步的体现。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说到自由,在自由的定义上,伯林提出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著名区分,

他本人也推崇“消极自由”,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他的《两种自由概念》

如果按这个区分去看的话,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卢梭的“公意”、马克思的“没有剥削”都属于“积极自由”,

洛克主张的人各种天然权利不受侵犯的状态则归于“消极自由”,而洛克的思想也成为了美国革命与建国思想基础,

有趣的是推崇“积极自由”的政权都不同程度走向了极权,

不是极端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法西斯极权,就是乌托邦的共产主义极权,还有那些各类形形色色的威权政体,
 
呼吁“习惠公”释放浦志强等人 伦敦客 2014/05/07

通阅官方网站和中国法规解释,“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写明: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综上所述,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重要要件之一是:在公共场合必须具备破坏公共秩序的各种生事、捣乱、霸道、殴打等行为。

然而,浦志强律师与徐友渔、郝建、刘荻、胡石根等10多人在非公共场所的私宅里,关起门来,集体研讨世人皆知的,被官方从“反革命暴乱”之认定降为“政治风波”的,官方理应平反而25年未平反的六四事件,他们有何错?

他们既无丝毫破坏公共秩序的生事、捣乱、霸道、殴打的行为发生;又无因研讨行为,导致他人前来围观或对室外他人宣传观点,而鼓动并产生对政府或官方反对的不满情绪,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混乱发生;更无接受任何媒体现场采访,和将私宅搞成唤起公众批评官方、平反六四的对外政治办公机构。他们又有何错?

他们是一切都按部就班地照中国宪法和法律,在行使宪法35条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37条观定的公民人身自由、38条规定的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各种权利,根本没有触犯中国的任何法规条款,他们有何罪?

官方为什么要以上述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名来刑拘浦、徐、郝、刘、胡等五名无辜者?官方要干什么?

揭穿了,就是在六四25周年纪念前夕,为掩盖和洗刷官方的屠杀罪恶,为让十几亿国人和几十亿世人遗忘他们的罪行,而干杀一儆百、高压监控、封杀一切六四25周年纪念活动的卑鄙丑事。

两千多年前,晋惠公夷吾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八字,威逼大夫里克被迫自杀的悲剧,却在两千多年后的首都北京,由当代的晋惠公-习近平的中共重演。这出现代“莫须有”大戏在北京开演,必将蔓延全国。

夷吾制造了一个里克之死,而“习惠公”要制造几十、几百甚至更多的当代“里克”之死!这个当代“里克”,除浦志强等正义律师外,还有数不清的维权大众。

他们不是古代被轻易逼死的里克,而是“习惠公”压不了、镇不垮的人权斗士,也是浦志强等5人刑拘和其他受监控者及六四受难者家属讨回公道、平反六四的最强后盾!

浦志强等五人既无错、更无罪!强烈呼吁“习惠公”立即无条件地释放浦志强等五名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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