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律师

瘦不了你

Guest
你给两个批准的例子, 好不好, 别张口就说肯定。

我没申请过。。。

不过我想,给个没人,和清晨,例如,新疆,沙漠边上,早晨,估计申请者会很失望的,要么放弃,要么扰乱公共秩序。。。。。。。:wdb5:
 
肯定批准,就像买房,可能地点和时间和你希望的总是很有偏差。。。。。。。:wdb20:

桃李,你比小强有前途。。。,她已经固步自封,可能没啥太多上涨空间了。。。。。。

这你放心,官府里比你聪明的人多的是,你这方案,各种scenario肯定都推演过了,最终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上耍流氓比耍小聪明更安全。
 

frozen heart

自杀用户
加上些定语或者状语更科学。。。。

比如,在这个楼里。。。:wdb5:

不,再具体些~
在这个楼的深井冰群里~:wdb17: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肯定批准,就像买房,可能地点和时间和你希望的总是很有偏差。。。。。。。:wdb20:

桃李,你比小强有前途。。。,她已经固步自封,可能没啥太多上涨空间了。。。。。。

[FONT=微软雅黑]肯定批准?

您是哪一级的行政机关?还是那一片儿的治安单位?

您不就是个“退出现役”的前律师么?怎么就开始大着胆子替我党我政府信口开河了?

:wdb6::wdb6::wdb6:

看您如此信心满满的张口就来“肯定批准”,

看来即便不是“过来之人”至少也是没吃过猪肉但见识过猪跑的,

那能不能给俺这个法盲科普一下,这个“申请文件”到底是个啥长相啊?需要填写些啥样的内容?

如果我的游行主旨是“倡议官员财产公开”“清查裸官海外资产”应该填写在神马位置上?

可不可以为了扩大俺这个游行示威的影响力,而号召市民及媒体前来围观?

需不需要填写召集人的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FONT]

:wdb6::wdb6::wdb6:
 

瘦不了你

Guest
楼上的,你试着去登录申请领救济或者福利房,看看要不要你的姓名,和相关的身份证明好了?当然,你要是没有电话,他们要电话号码你也没法儿给。。。

那福利房,还真不一定能排到您,需要耐心。。。


小强,俺倒是觉得您也应该向师太学习一下,就承认俺智慧表现在这个楼里比你高一点点儿好不好?:wdb6:
 

frozen heart

自杀用户
谢谢啊。。。:wdb6:,师太

能不能再来一个。。。。。。,满足一下神经病的虚荣心?:wdb6:

嗯,瘦菇凉不仅智慧,还是犯贱派典范,就如同斯德哥尔摩情结女患者,伦家菇凉绞尽脑汁想怎么对她好,她硬是做作蛮横任性装成韦小宝游戏人间,伦家都笑脸迎着,觉得她是深井冰嘛,犯深井冰犯得再猖狂也合理。这种在顺境呆惯的人,一旦伦家菇凉对她粗声大气拳打脚踢,带她领略贫民疾苦,再夹杂吵架冷战嫉恨如仇,就能把她深深深深地迷住。白嫩贵气的瘦菇凉会猛打一个冷战,妈呀,这才是真爱!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那就是需要双方的智慧了不是?:wdb6:

[FONT=微软雅黑]另外,很有智慧的你!

能帮忙解释一下,您这个“前任退役”律师张口即来的替我党我政府打包票的“
肯定批准”,

与法学学者滕彪、王建勋所了解的25年来从
未批准过一例“游行示威”,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吗?[/FONT]

:wdb2:
自由派人士促《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违宪审查
78名学者、律师和媒体人向中国人大提交《集会游行示威法》违宪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指当局滥用公权力,将正常行使宪法权利的公民以“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罪名构陷入狱。…………

建议书还回溯《集会游行示威法》, 是在1989年"八九民运"后的特定背景下匆匆出台近25年来,各地公安从未批准过相关申请。即使是三五人的、诉求有限的游行申请,公安局仍以"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由作出不许可决定。自由派人士认为中国当局不应以"拒绝批准"的方式,将一切集会游行示威扼杀在萌芽状态,更不应滥用公权力,将正常行使宪法权利的公民以"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构陷入狱。
王建勋也向德国之声表示,在他了解的范围内,尚没有一个 "游行示威"的申请获得通行证;包括大型"反日游行"官方亦未明确表明获得官方允许:"从颁布以来到现在,可以说就是'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法律不是说让老百姓游行示威,而是禁止。"

[FONT=微软雅黑]顺便在请教您一下,您极不愿意提及“反日游行”的原因,

是不是
您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那场声势浩大公安民警主动“保驾护航”的盛大游行,

是经过
[/FONT][FONT=微软雅黑]合法的手续申请,并得到了同意批复[/FONT][FONT=微软雅黑]的呢??[/FONT]

:wdb5:
 

瘦不了你

Guest
嗯,瘦菇凉不仅智慧,还是犯贱派典范,就如同斯德哥尔摩情结女患者,伦家菇凉绞尽脑汁想怎么对她好,她硬是做作蛮横任性装成韦小宝游戏人间,伦家都笑脸迎着,觉得她是深井冰嘛,犯深井冰犯得再猖狂也合理。这种在顺境呆惯的人,一旦伦家菇凉对她粗声大气拳打脚踢,带她领略贫民疾苦,再夹杂吵架冷战嫉恨如仇,就能把她深深深深地迷住。白嫩贵气的瘦姑凉会猛打一个冷战,妈呀,这才是真爱!

好帖。。。

泡妞,同样需要智慧。。。。。。
 

瘦不了你

Guest
小强,我已经表达很清楚了,就反日游行。。。。。。

我如果辩你也不一定能辩赢我。。。,我不愿意提及。。。。。

你说,反日游行是谁组织的?组织人是谁?,街头参加的多数是自发的,还是事先组织召唤来的?暴力实施的处理没处理?


别回我这个帖子,回了,我也不愿意和你就这个问题扯皮。。。,找你老对手吧。。。。,这个层次面,恕在下失陪了。。。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楼上的,你试着去登录申请领救济或者福利房,看看要不要你的姓名,和相关的身份证明好了?当然,你要是没有电话,他们要电话号码你也没法儿给。。。

那福利房,还真不一定能排到您,需要耐心。。。
小强,俺倒是觉得您也应该向师太学习一下,就承认俺智慧表现在这个楼里比你高一点点儿好不好?:wdb6:

[FONT=微软雅黑]您即便是“前律师”也应该知道,在回答我这种法盲的问题时,一定要“答有所问”而不是“东拉西扯”,

我等法盲是不懂得您等高端法律人士的“玄妙比喻”滴!

需要让我再问您一遍吗??好吧!

您张口即来的“
肯定批准”,是来自于您的亲身体会?即您本人就申请过“游行示威”并被批准了,

还是来自于您
亲眼见到过有人提出“游行示威”的申请,并被“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了?

问题很简单吧?我法盲的措辞很大白话吧??

您能用俺这山村野夫能听的懂的词汇,并不用玄妙绝伦的比喻,
直接回答俺一下吗??[/FONT]

:wdb10::wdb10::wd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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