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说过了,我没想改变任何人的思考方式或者观点,我只是给读这个帖子的人能够更广阔的视角,至于读者如何去理解,认知,那是他们能做的,我能做到的就是不带感情,实事求是。。。。。。
我个人认为关于政治的帖子,目的不是争论,先不说我们无法改变对方的观点和认识,我们争论又能解决什么呢?
留给读的人去思考,总比大家一起拍手更有意义吧?
是许律师因为主张被判了刑,还是因为主张的诉求方式被判了刑,各有各自的说法。。。,当然,既然是笔者,就要亮明观点,我的观点是“表述方式”。。。
这个问题我记得在几天前我们就在本楼曾经讨论过,看来不辨不明,现在就这个“是主张被判刑还是诉求方式被判刑”问题,谈一下我的看法:
第一,在中国,对人民权益的肆意侵犯,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可谓盛况空前,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现象已经不是个别政策个别人的失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但在大多数维权事件中,其诉求都是基于就是论事的角度,以寻求解决具体问题为目的。唯有许志永所倡导的新公民运动是把维权和公民意识及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的,并以此为目标。
第二,中国的现实让所有人都知道,从事维权事业是一个高危职业,这一点,作为法学博士并战斗在第一线的本案主人公应该比我们更有体会,他们绝对不会去主动触碰法律的界限,相反,他们会非常小心翼翼的游走在法律与制度所允许的狭小空间中,新公民运动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存在数年,就是他们政治智慧的结果。
第三,正是基于以上两点,在我们认识到的同时,作为一个残酷斗争中诞生并发展壮大的政党也认识到,它深知将维权事件发展成为维权运动,这种“组织起来”的力量是可怕的,它也深知如果新公民运动长期存在,无异于一个准政党的雏形正在出现,因此,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打压,就成为选择,这种事例已经屡见不鲜。
希望以上三点,有助于你认识“是主张还是诉求”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