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律师

瘦不了你

Guest
[FONT=微软雅黑]请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规定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所拥有的

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和“示威自由”!

这个句子不算长吧?请!
[/FONT]


下次记住换成普通字体颜色,我破例回答你一次,不收费了。。。。

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权利也不意味着无法无天。虽然宪法所规定的权利都是至为重要、至为根本的公民权利,均不容侵犯,不可剥夺,但诚如我国宪法第51条所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尤其当权利之间出现竞合时,必将剥夺或限制某一方的某项权利。由此可见,集会游行示威权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一样,均可受到一定的限制。

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就是对限制的司法扩充和解释。。。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如何合理能推进进行民主的进步和宪政的改革以及司法完善,不仅仅是对领导人的智慧的考验,也是对异见群体智慧的考验。。。。。。。

[FONT=微软雅黑]本朝宪法读过了吗?

来告诉一下大家,宪法规定公民可以拥有的权利,需要以什么样的“
智慧”方式加以表达?[/FONT]

:wdb21:
 

瘦不了你

Guest
小强,如果不换回正常字体,我就不再解释了。。。。。。

看你头上。。。,
 
但诚如我国宪法第51条所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尤其当权利之间出现竞合时,必将剥夺或限制某一方的某项权利。由此可见,集会游行示威权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一样,均可受到一定的限制。

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就是对限制的司法扩充和解释。。。
这个全都涵盖了,哪还有什么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请举反例。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就是对限制的司法扩充和解释。。。


[FONT=微软雅黑]全国蜂拥而起的“反日游行”,有几个是“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而举行?

又有几个“组织者”在事后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被判刑了?

请![/FONT]

:wdb6::wdb6::wdb6:
 

瘦不了你

Guest
这个全都涵盖了,哪还有什么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请举反例。

宪法是纲领,本身基本只具备指导作用,而不具备执行作用。。。。。。

越是后面的条款越是对前面的限制和制约。。。。。

小师妹,师兄以前也学过些法律,也和公检法打过不少交道。。。。。
 

瘦不了你

Guest
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小强,这是倒数第二条。。。

别拿日本的事儿说事儿。。。,小强,不太想听,去日文论坛吧。。。,我给你翻译好了。。。
 
宪法是纲领,本身基本只具备指导作用,而不具备执行作用。。。。。。

越是后面的条款越是对前面的限制和制约。。。。。

小师妹,师兄以前也学过些法律,也和公检法打过不少交道。。。。。
我也知道,任何一部地方法律或文件,不得违背宪法。当两者有冲突时,以宪法为准。
另外,这说法不准确,应该是具体解释和细条。
我跟你很熟吗?
 

瘦不了你

Guest
我也知道,任何一部地方法律或文件,不得违背宪法。当两者有冲突时,以宪法为准。
另外,这说法不准确,应该是具体解释和细条。
我跟你很熟吗?

好像师太和浪漫这么认为的。。。

你说的没错,第五十一条也是宪法。。。
 
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小强,这是倒数第二条。。。

别拿日本的事儿说事儿。。。,小强,不太想听,去日文论坛吧。。。,我给你翻译好了。。。
偷换概念!
小强说的是集会游行的形式,你说的是集会游行的内容,两码事儿。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小强,这是倒数第二条。。。

别拿日本的事儿说事儿。。。,小强,不太想听,去日文论坛吧。。。,我给你翻译好了。。。

[FONT=微软雅黑]您这一帖是特地上来搞笑的是吧?

踢了
中国人的车,砸了中国人的店,打了中国人的头,在你眼中居然成了“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您急于想要驳倒我,可也别随便乱抓救命稻草啊!

:wdb6::wdb6::wdb6:

再说,问你这些“反日游行”有哪几个是按照您这个懂法的所说的“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举行的,

你拿出一个“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来当挡箭牌?

这是说明你根本回答不了这个提问呢?还是你暂时没想好,先来个缓兵之计呢??[/FONT]

:wdb6::wdb6::wdb6:
 

瘦不了你

Guest
偷换概念!
小强说的是集会游行的形式,你说的是集会游行的内容,两码事儿。

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时,美国都会丢掉自己推崇的民主,而自打耳光。。。。,很正常。。。

为了战争,可以修改宪法,或者说修改宪法,为了战争。。。


楼上的小强,你又跑题了。。。。。。,莫非你真的退步了?
 
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时,美国都会丢掉自己推崇的民主,而自打耳光。。。。,很正常。。。

为了战争,可以修改宪法,或者说修改宪法,为了战争。。。


楼上的小强,你又跑题了。。。。。。,莫非你真的退步了?
但未修改之前,就应该执行对不?
我倒是期望我们中国早日能修宪,好好对这个51条修一修。
04年到现在也有十年了。十年磨一剑也够了。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时,美国都会丢掉自己推崇的民主,而自打耳光。。。。,很正常。。。

为了战争,可以修改宪法,或者说修改宪法,为了战争。。。

楼上的小强,你又跑题了。。。。。。,莫非你真的退步了?

[FONT=微软雅黑]跑题的是你!

我问你的是“反日游行”有几个是经过您这个所谓
懂法的所说的“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举行的?

你连回答都不敢回答?

难道正在网上狂搜答案呢?
[/FONT]

:wdb6::wdb6::wdb6:
 

瘦不了你

Guest
小强,不谦虚的说,这个坛子里如果有不用google和baidu还能混论坛的话,在下倒是自以为是,自己算一个。。。。。。。

反日游行的话题,本人不愿意涉及,抱歉。。。
 

Johnny1008

解禁用户
小强,不谦虚的说,这个坛子里如果有不用google和baidu还能混论坛的话,在下倒是自以为是,自己算一个。。。。。。。

[FONT=微软雅黑]牛人啊!

看好你哦!

那就请您这个从不用Google和百度,而又“
懂法”的人才来回答一下:

全国蜂拥而起的“
反日游行”,有几个是“申请,指定时间和地点”而举行?

又有几个“组织者”在事后被以“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被判刑了?

请!
[/FONT]

:wdb6::wdb6::wd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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